3、相关工作
咨询员要填写《检测咨询个案登记表》,每月5日前将《检测咨询个案登记表》进行网报;结果告知要求面对面、一对一。每个咨询员须了解HIV抗体阴性、阳性的告知内容,并向求询者详细告知检测结果,提供检测结果时间不得超出2天。对个案登记表要电脑和移动存储介质双备份,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统筹规划并确定设立辖区内承担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咨询检测点,负责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宣传、组织、动员和实施管理工作。
(二)市疾控中心负责对本辖区内咨询检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网络直报数据定期进行审核。
(三)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咨询检测点的咨询检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考核,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为辖区内检测点分配年度工作任务量,为检测点分发HIV抗体快速检测试剂和梅素检测试剂,对没有能力做梅毒TPPA试验的检测点筛出的梅毒阳性标本进行TPPA确认试验。检测试剂由省里统一招标采购。
三、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传媒公布本地免费咨询检测机构地点及其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深入社区、娱乐场所、公共服务场所、大专院校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公众特别是高危人群对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检测的知晓程度和自愿参与检测的意识。
四、加强督导考核
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合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对辖区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市卫生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自愿咨询检测点建立和工作开展情况、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并把这项工作作为201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疾控、妇幼、医政等有关处室,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级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的设置工作,确保各检测点按期开展咨询检工作。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自愿咨询检测点的网络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省里组织的业务培训。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要于6月10日前将辖区内咨询检测点设置情况总结以及自愿咨询检测点汇总表(电子版及纸制版)上报至市卫生局疾控处(电话:84692032、邮箱:ccjkc123456@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