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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潭岭水电厂上网电价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潭岭水电厂上网电价问题的复函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粤价函〔2010〕262号)


广东电网公司,潭岭水电厂:
  根据我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09〕277号)规定,潭岭水电厂的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32.96分,为避免当地税收政策变化给电厂造成的冲击,现明确潭岭水电厂不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31.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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