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10]9号)精神,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资产评估师考试,须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学历要求,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以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明。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一科的,必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类型
5科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7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至5月7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5月4日至5月7日(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3、各市报名点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由本人上网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