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范式)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立受字〔2010〕0000号)
:
你单位2010年00月00日提交的 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文件、资料符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07〕41号)的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
三十二条规定,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受理编号为100000。自受理之日起,我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2010年00月00日前)作出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的决定,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对审查未通过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特此通知。
受理人:许伟明 联系电话: 87056935 网址:http://ajj.zj.gov.cn/
(承办机构盖章)
二○一○年一月一日
(一式三份 第一份 实施部门存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
(浙安监危化项目设受字〔2010〕0000号)
:
你单位2010年00月00日提交的 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文件、资料符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07〕41号)的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
三十二条规定,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受理编号为100000。自受理之日起,我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2010年00月00日前)依法作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决定,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对审查未通过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再次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