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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0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2010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

  2009年,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逐步建立健全水库移民工作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重点库区移民遗留问题处理等重点工作,切实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和维护库区社会稳定,水库移民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水库移民工作水平,切实做好2010年水库移民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性移民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移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加强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开发扶持、教育培训为重点,以抓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为突破,以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移民工作机制为保障,切实提高全区水库移民工作水平,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库区建设步伐。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思路

  全区水库移民工作要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水库移民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围绕一个目标,开展一项活动,实施六大工程”的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努力推动水库移民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一个目标。就是加大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库移民生产发展扶持力度,不断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高移民的生活水平,确保库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安排各类移民资金30.29亿元,及时足额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扎实完成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建设一批水库移民新村,不断完善水库移民基础设施,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村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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