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
自治区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7〕2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抓紧推进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武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魏 然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祖华 自治区侨办主任
韩庆东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潘 峰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莫达流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韦运雪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白志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黄瑞平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雷 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金昌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梁 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杨 焱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王 勇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韦吉田 自治区农业厅巡视员
郑杰忠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蒋桂雄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蒙启华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石日灿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钟志英 自治区侨办副主任
黄本和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杨伟林 自治区农垦局副局长
曾向阳 广西银监局副局长
杨 辉 自治区国税局总经济师
潘和钧 南宁市副市长
何辛幸 柳州市常务副市长
何良军 桂林市副市长
胡晶波 防城港市副市长
李 杏 钦州市副市长
杨艳阳 百色市副市长
莫 桦 来宾市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