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强燃气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的通知
(陕建发[2010]85号)
各设区市建设管理局(建委、市政委、市政局、城管局),杨凌示范区市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今年3月1日施行的《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实施<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全省燃气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燃气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是燃气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到燃气建设工程质量和建成后的运行安全。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从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识燃气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审查规定,严禁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用于工程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以确保燃气建设工程的安全。
二、规范管理,严格审查程序。各城市要建立健全燃气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管理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建设工程的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由具备燃气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并在施工图加盖审查专用图章,建设单位取得审查合格施工图后,方可开工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燃气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应在10日内向各市、县燃气管理部门备案,各市、县在20个工作内向省城市燃气热力管理中心备案。
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各地要组织对今年3月以后各类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图审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要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已建成未竣工验收的,不得通过验收和竣工备案,须由建设单位组织审图机构对施工图重新审核,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后方可通过验收和竣工备案。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建设单位要立即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整改,各城市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以确保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