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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加强对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管。严格执行卫生行政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都要进入许可大厅,并加强和许可大厅的工作衔接,提高审批效能,逐步实现“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审批、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厅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许可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坚持程序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做好厅机关政务公开及信访受理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陕西省卫生厅机关政务公开规定》要求,做好卫生政务信息的整理和公开工作,提高厅机关行政工作的透明性。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做好信访投诉的受理和化解工作。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进行具体规范,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严格依程序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落实罚缴分离制度。省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卫生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工作。厅监督局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厅监督局和省卫生监督所要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卫生执法执证人员管理,做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

  七、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厅有关处室、省卫生监督所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按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程序暂行规定》,通过开展卫生监督规范年、岗位大练兵大比武、医院管理年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做好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应诉工作,规范有关复议和诉讼文书,坚决执行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或裁定,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严格执行《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的责任人员,坚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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