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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福建省工艺美术产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充分发挥闽台“五缘”优势,扩大文化经贸交流,促进产业发展

  福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具有对台交往“五缘”的独特优势,海峡西岸经济区将成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组织开展闽台工艺美术界企业和创作人员技艺交流、学术研讨活动,进行创意、设计、技艺的切磋与合作;推动莆田木雕、仙游古典工艺家具、德化陶瓷、福州寿山石、漳州艺术家具、惠安石雕和鲤城民间工艺品等行业与台湾工艺美术界开展工艺美术精品巡展,宣传福建工艺美术发展风貌和大师名家精品佳作。

  (五)加快沿海向山区产业梯度转移的步伐,促进我省工艺美术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加大对内陆山区工艺美术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开展山海协作,加快沿海向山区产业梯度转移的步伐。按照地区间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鼓励工艺美术较发达的沿海地区的企业,向原料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山区或边远地区转移辐射,扶持山区和边远地区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开发传统工艺品、旅游工艺品和出口工艺品,共同发展壮大工艺美术产业。

  (六)培育龙头企业,打造工艺美术品牌

  加快结构调整,推进资产重组,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创意创作,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集团企业和龙头企业。

  1.培育工艺美术产业龙头企业。在工艺陶瓷、石雕、木雕、古典工艺家具、树脂工艺、藤铁工艺、金银玉饰等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大型企业加以重点培育,指导企业做好发展规划,支持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检测中心,促进企业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使工艺美术重点企业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

  2.大力创建工艺美术品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要联合打造著名商标、名牌产品、著名企业等,积极组织申报工艺美术特色区域,支持工艺美术品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及商标保护。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特色工艺美术产品地方标准,并按标准组织生产。

  (七)促进技术创新,建设一批工艺美术创新基地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后劲。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提升科技进步对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推力,通过对涉及工艺美术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提升传统工艺美术的技艺水平。

  1.扶持行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建设。鼓励工艺美术行业创建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加强省工艺美术研究院的建设,促进体制改革和创新,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增强创意设计能力,成为全省工艺美术行业服务的重要平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加快省旅游工艺品、惠安石雕、莆田木雕、仙游古典工艺家具、福州漆艺、安溪藤铁制品、闽侯竹草编、福安银雕、东山贝雕工艺品等一批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鼓励大型企业设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研究院所,支持工艺美术大师设立创作工作室,引入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先进设计方法,采用环保新技术、新材料,集中力量突破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环节和瓶颈。

  2.鼓励校企联合创建开发基地。鼓励工艺美术企业将院校作为工艺美术技术来源和智力支撑,聘请教授、专家作为企业的技术顾问,指导企业进行创意、创新、创作;院校将企业作为工艺美术研发、创新、中试和学生培养的实验基地,共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工艺美术创新体系。

  3.创建国际性柔性设计中心。把握国际工艺美术产业设计和创意的最新动态,委托国际设计大师研究开发适合国际市场需求的工艺美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强省内工艺美术创作设计人员与国际设计大师的合作,引进国际工艺美术大师的创意理念,提升我省工艺美术创作人员的创意水平;加快发展工艺美术创意产业,在漆艺、寿山石雕、花岗岩雕、木雕、陶瓷等优势行业,建立一批原创大师工作室,吸引国内外创意大师和有发展潜力的创意人才来福建创业发展。

  (八)促进工艺美术产业与创意产业互动发展

  1.注重工艺美术创意产品宣传。积极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工艺美术创意产品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工艺美术创意原创大赛和展览,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意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培育工艺美术创意产品市场环境。鼓励创新、时尚、超前的构思,引导公众接受新生事物,喜爱并消费工艺美术创意产品;鼓励设立工艺美术专业设计公司,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性强的营销策划、销售代理等中介公司,包装工艺美术创意产品,拓展市场销售空间。

  3.整合资源促进工艺美术创意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各设区市综合利用自然、人文、历史基础,结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在符合条件的工艺美术产业园区建立工艺美术创意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产业集聚效应,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特色明显、带动力强的海峡西岸工艺美术创意产业空间布局。

  (九)加快工艺美术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1.充分发挥工艺美术大师和专业人才作用。继续做好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名人的评选和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省工艺美术大师、工艺美术名人可分别直接认定为高级技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积极开展工艺美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形成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鼓励传统手工艺家庭传承或带徒传艺,拯救和振兴濒临失传、艺术价值较高的福建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和品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含省属)对年龄60岁以上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给予享受二级保健待遇,其费用列入财政“两费”统筹管理。

  2.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根据我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需要和各地产业发展特色,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发展产品造型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等产业发展急需专业,拓宽专业培养方向,加强艺术造型、彩绘、木雕、石雕、瓷塑、园林雕塑、首饰品设计、工艺绘画、陶瓷、版画、漆器、园林盆景、环境艺术等专业设置,培养工艺美术特色产业急需的专业人才。

  3.开展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认证工作。鼓励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推行落实“双证书”制度,深入工艺美术企业了解用工需求,制定人才培训计划,面向工艺美术企业员工开展学历教育;加快工艺美术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职业院校和工艺美术行业企业按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开展工艺美术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认证工作。

  4.建设工艺美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积极支持福州大学、集美大学、闽江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校、仙游职业中专学校等与工艺美术相关企业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

  5.打造工艺美术职业经理人与经纪人队伍。吸收国内外工艺美术产业经营的先进理念,聘请具有丰富工艺美术从业经验的管理型人才作为我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顾问,为我省工艺美术向产业化、精品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提供咨询意见;在省内院校工艺美术专业课程设置中加设经营管理类与市场营销类课程,有条件的院校可争取设置具有工艺美术与经管营销交叉知识的新型专业,培养专门的工艺美术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与营销策划人才。

  (十)保护传统工艺美术

  1.拯救和振兴传统工艺美术。制定和实施《福建省工艺美术保护规定》,开展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的认定工作。设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以及企业和艺人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扶持,鼓励民间传统手工艺人家庭传承或带徒传艺,积极拯救和振兴濒临失传的艺术价值较高的福建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和品种。采取有力措施,以重组、整合、租赁、股份合作、小额贷款等多种方式,将闲散的艺人、技术人员及技工组织起来,恢复和扩大传统工艺品的生产。拯救、继承、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挖掘整理传统技艺和工艺制作流程,拍摄编辑成传统工艺美术专辑,建立传统工艺美术档案资料。

  2.综合开发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区。支持在保护区内进行生产加工作坊、商贸一条街、展览馆等设施的建设,吸引民间传统手工艺人进区设坊,生产销售传统工艺品;鼓励采用体验式营销手法,将工艺美术产品的生产过程展示给客户,鼓励客户参与体验,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观赏性与客户的购物兴趣。

  (十一)健全中介服务体系

  推进工艺美术市场化进程,提高工艺美术产业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工艺美术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经纪人、鉴定、仲裁、拍卖、公证、知识产权代理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产品认定识别体系,完善服务体系,加大工艺美术行业有关商标、专利、版权、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权、泄密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十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企业为自主创新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产生的费用,通过“企业登记,政府买单”的形式,提高企业登记或注册的积极性。建立由公安、工商、专利、版权、文化、司法等部门组成的工艺美术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加大对假冒、盗版等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工艺美术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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