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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党和国家及全省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订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七)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八)拟订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机构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以及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二)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版权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书屋工程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协调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信息、保密、信访、电子政务、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农家、社区书屋工程建设并指导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农民读书活动;承担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起草新闻出版、版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新闻出版、版权政策法规研究、立法建议和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法规事项;组织协调出版物鉴定工作;指导全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检查并负责执法监督等工作;承办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出版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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