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共同发展的对策措施,就构建“生态湖北”提出对策建议(办公室)。争取出台对钢铁企业烧结脱硫的经济鼓励政策(总量处)。扩大环境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监察总队)。开展梁子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定价研究。配合和协助环保部拟定历史上合法合规存在的一些重污染企业配套的退出补偿和激励政策、深化绿色信贷政策的配套措施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配套政策(办公室)。
实施科技兴环保战略。开展“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战略研究”。积极争取国家“十二五”重点水专项。着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引导工程”,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推进低碳产品认证、低碳工业园区和低碳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及综合利用的示范工程、“水华”的消解技术设备示范、持久性有机污染和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的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和项目合作交流,组织开展中韩“SBR污水处理工艺开发”示范工程、中德合作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试验实例研究、中挪合作项目PM2.5的监测。开展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调查(科合处、环科院)。
九、大力开展全民环保宣传,提升全民环境意识
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和党校、行政学院课程体系。建设一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宣传普及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培养农村环境保护“明白人”。加强环境保护舆论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全民环境意识(宣教中心)。
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打造环境保护铁军
建立环境保护领域厅市合作机制(办公室)。将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纳入参公管理,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指导推进乡镇环保队伍建设工作,落实经费(人事处)。结合县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攻坚年活动,全面加强监察(监察总队)、监控(监察总队、信息中心)、监测(监测处、监测中心站)、辐射(辐射处、辐射站)、宣教(办公室、宣教中心)、信息(办公室、信息中心)、固废(污防处)能力建设,尽快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