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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武政〔2010〕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以遏制重大事故为重点,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面完成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根据2009年度考核和评比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江岸区人民政府等25个单位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硚口区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良好单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14个单位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等180个单位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何耀华等212人2009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称号(具体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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