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附委托单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附件2:
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 地址:
受托方: 地址:
根据《深圳市推进政府职能和工作事项转移委托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并鉴于“某某采购文件规定”或者“鉴于双方在竞争性谈判中达成的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一、委托服务事项
(一)
。
(二)
。
二、委托服务标准
(一)
。
(二)
。
注:各单位可根据购买服务内容的不同,根据招投标文件制定各自的服务标准。
三、委托服务要求
(一)
。
(二)
。
注:各单位可根据购买服务内容的不同,根据招投标文件制定各自的服务要求。
四、委托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建议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对受托方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完成委托事项负有指导、监督责任。
2.将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设备、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等移交给受托方,并办理好书面交接手续。
3.按照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服务费用。
4.负责处理委托服务对象或其他群众对受托人的投诉。
5.发现受托方存在违反约定行为的,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6.委托协议期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后,依法收回交由受托方使用的设备、档案资料、信息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