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莆田市液化气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莆政办〔2010〕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市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莆田市液化气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液化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协调解决全市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或拟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组织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液化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液化气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
(四)通报液化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状况,适时组织开展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五)研究、协调解决液化气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问题;
(六)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总召集人,市建设局、质监局领导为召集人,市安监、建设、质监、公安、消防、边防、交警、工商、交通、港务、海事、物价、城管执法等单位分管领导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局,作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分管领导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陈万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召 集 人:林天耀 (市建设局局长)
张玉川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