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员:陈金煌 (市安监局副局长)
余美文 (市质监局副局长)
蔡俊成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队长)
叶宝兴 (市消防支队监督处处长)
张建山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黄文勇 (市边防支队副支队长)
陈恒山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陈天河 (市工商局副局长)
林益平 (市交通局副局长)
庄洪程 (莆田海事局副局长)
徐金海 (市港口局副局长)
李东平 (市物价局副局长)
卓良好 (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安监部门负责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二)建设部门负责液化气管理日常工作,负责颁发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依法查处规划市区外无证经营液化气、向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等违法行为;
(三)质监部门负责液化气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负责特种设备相关作业人员资质资格认定,依法查处非法、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
(四)公安部门负责液化气的公共安全管理及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五)消防部门负责液化气生产和经营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
(六)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规划市区内无证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七)边防部门负责液化气的公共安全管理;
(八)交通部门负责对从事液化气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
(九)工商部门负责颁发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和供应站点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十)港口部门负责港内装卸液化气的安全监督检查;
(十一)海事部门负责海上船舶运送液化气的安全监督检查;
(十二)物价部门负责液化气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负责召集,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一)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全市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