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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莆田市液化气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成  员:陈金煌 (市安监局副局长)

  余美文 (市质监局副局长)

  蔡俊成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队长)

  叶宝兴 (市消防支队监督处处长)

  张建山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黄文勇 (市边防支队副支队长)

  陈恒山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陈天河 (市工商局副局长)

  林益平 (市交通局副局长)

  庄洪程 (莆田海事局副局长)

  徐金海 (市港口局副局长)

  李东平 (市物价局副局长)

  卓良好 (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安监部门负责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二)建设部门负责液化气管理日常工作,负责颁发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依法查处规划市区外无证经营液化气、向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等违法行为;

  (三)质监部门负责液化气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负责特种设备相关作业人员资质资格认定,依法查处非法、违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

  (四)公安部门负责液化气的公共安全管理及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五)消防部门负责液化气生产和经营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

  (六)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规划市区内无证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七)边防部门负责液化气的公共安全管理;

  (八)交通部门负责对从事液化气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

  (九)工商部门负责颁发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和供应站点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十)港口部门负责港内装卸液化气的安全监督检查;

  (十一)海事部门负责海上船舶运送液化气的安全监督检查;

  (十二)物价部门负责液化气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负责召集,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一)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全市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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