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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庄洪程 (莆田海事局副局长)

  徐金海 (市港口局副局长)

  连玉金 (市物价局副局长)

  卓良好 (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成 员:陈彩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共设施科科长)

  陈金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安科科长)

  朱立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柯锦池 (市消防支队轮训队副队长)

  祁 煌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科科长)

  郑绍华 (市边防支队边境管理科科长)

  李茂坤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

  戴鸿琰 (市运输管理处危货运输科负责人)

  林国成 (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科员)

  程芳苇 (市港口局安监科科长)

  吴金锋 (市海事局监督处处长)

  林建水 (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

  李建荣 (市建设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

  陈宗泉 (市建设局燃气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燃气管理处(联系电话:2222533;传真:2222533)。办公室主任由卓良好副组长兼任。

  三、专项整治职责分工

  (一)市液化气市场安全整治办主要负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收集、汇总和上报各部门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安监部门主要负责液化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

  (三)建设部门主要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站安全规范化管理,负责查处规划市区外无证经营液化气行为;

  (四)质监部门主要负责液化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以及瓶装液化气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钢瓶规范化管理,重点对储罐站的钢瓶充装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规充装钢瓶行为;

  (五)公安边防部门主要负责查处非法存放及运输液化气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六)消防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液化气生产和经营场所消防安全;

  (七)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查处规划市区内无证经营液化气行为;

  (八)交通部门主要负责查处非法从事液化气运输行为;

  (九)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无照经营液化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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