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拉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副调研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拉政办发〔201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明确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决定对拉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副调研员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工情况如下:
龚 会 才 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府研究室、驻内地办事处、接待办。协调监察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办公室、审计局、财政局。
吴 光 政 协调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国土资源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梧新区管委会。
江 嘎 协调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粮食局、外事办公室、国税局、旅游局、教育局、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学院、受援办(主要任务是做好受援项目前期工作、监管工作以及衔接北京市受援项目工作)。联系市人大办、政协办。
岳 国 红 分管市市民服务中心,参与市政府办公厅集体决策。
张 长 祥 协调市林业绿化局、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电业局、邮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八一农场、圣城集团、受援办(主要任务是衔接江苏省受援项目工作)。联系市总工会、妇联、驻市金融部门。
央金卓嘎 分管市信访局,参与市政府办公厅集体决策。
强巴江才 分管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市政府办公厅集体决策。
杨 如 军 协调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水利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系拉萨警备区、武警拉萨支队、公安消防支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文联、残联。
曹 志 明 协调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农牧局、科学技术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气象局、编译室、文物局。联系市工商联、佛协、科协、团市委。
泽 兵 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民医院、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运管处、东城区建设指挥部、东迁办、地方海事局、柳梧大桥指挥部、支铁办、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联系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