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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任:林光龙 莆田检验检疫局局长

  副主任:郑建腾 莆田市农业局副局长

  罗赋毅 莆田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联络人:吕 伟 莆田检验检疫局科长

  (联系电话:0594-2823014,13959573818)

  (二)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

  (2)负责协调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支持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

  (4)负责督导检查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推进工作进度和成效。

  2.办公室职责

  (1)制定并完善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制度、措施及程序;

  (2)协调示范区建设的进程及日常事务,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3)负责监督考核示范区各成员单位工作的落实,形成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

  (4)完成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部门职责

  (1)莆田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口蔬菜生产企业、原料种植场注册、备案管理和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出口蔬菜安全示范区建设;

  (2)市农业局:负责蔬菜原料种植、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组织制定相关蔬菜安全地方标准;

  (3)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食安办):负责蔬菜等农产品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

  (4)市外经贸局:指导、协调食品农产品拓展国际市场及规范外贸流通秩序,指导落实出口蔬菜基地建设有关政策;

  (5)市工商局:负责农资市场经营行为监管;

  (6)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并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7)市环保局:负责蔬菜种植环境的监测和监管;

  (8)市财政局:负责提供有关蔬菜示范区建设财政支持;

  (9)市农业发展银行: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对蔬菜示范区基地及加工企业择优信贷支持;

  (10)出口蔬菜备案基地所在区政府:具体负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推进工作,及时向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推进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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