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巴府发[2010]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巴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二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通知自2010年4月19日起施行,至2015年4月19日有效。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巴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第二个五年规划
2004年,市政府制定的《巴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巴府发[2005]14号,以下简称《一五规划》),确立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几年来,经过各级行政机关共同努力,既定目标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确保“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部署,在巩固“一五规划”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二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打好老区扶贫攻坚战和发展翻身仗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再经过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纲要》和《决定》确立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具体目标是: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形成;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制统一、政令畅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权力与责任对等;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建立,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行政监督机制基本完善,监督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