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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外事侨务局(梅州市港澳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负责因公临时出访管理工作,承办、审核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单位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地区和邀请外国人来本市从事经贸业务和技术指导的有关事项;承办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工作;受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及签证(签注)的审核、申报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事侨务局(市港澳事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各科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起草、文件收发、保密、档案、财务及其他行政事务;对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综合信息;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安全保卫、离退休老干部、宣传教育、监察、纪检、党务、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干部学习培训;承办机关出访报备业务;贯彻执行侨务经济工作政策、法规并进行督促、检查;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涉外、涉港澳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

  (二)外事科。

  负责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承办审核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单位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梅访问的有关事项;承办市级领导因公出国报批工作;受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及签证申报工作;管理与本市结成友好城市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协调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本市发生的各类重大涉外案件以及本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等相关事务;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外事业务。

  (三)联络科。

  负责国外侨情的调查研究,提供国外侨务工作信息和提供开展国外侨务工作的意见;做好外国来梅人士、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知名人士、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协助市客家联谊会开展海外联络工作;调查了解出境政策执行情况及新移民情况,推进本市新移民工作;协助做好华文教育工作、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引进人才、侨资、技术的工作,对已引进的侨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四)侨政科。

  负责承担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具体协调工作;承办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日常审核工作,指导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接待和处理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及其眷属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对贫困归侨的扶贫救济工作;承担协调蕉岭华侨农场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本局机关行政复议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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