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梅市府办〔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09﹞90号)规定,市农业局2009年组织审核工作小组对我市第1-4批8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考核监测,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申报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根据监测考核结果,经市政府批准,新认定梅州市清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梅州市客乡乳业有限公司等139家原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全部改称为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广东烟草公司大埔县公司等13家企业由于已归口扶贫部门管理、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或生产经营不正常等原因,取消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并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局收回牌匾。
附:
1.新认定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2.取消“梅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名单
3.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含新认定企业)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1
新认定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30家)
一、市直(2家)
梅州市清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梅州市顺威兰花种植场
二、梅江区(4家)
梅州市新俊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梅州凤凰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尚记食品有限公司
梅州南洋(思乡)食品有限公司
三、兴宁市(4家)
兴宁市运祥养殖有限公司
梅州市桂丰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兴宁市生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兴宁市粤东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四、梅县(6家)
梅州市大自然畜牧养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