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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供排水管理科。

  组织编制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性文件的审查、审批和上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供排水、污水处理项目基本建设,并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质量,组织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供、用水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管理梅州市区供排水、污水处理工作及有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监督指导本科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人事监察科。

  负责局机关和组织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确定、晋升、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人事档案、监察、纪检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务系统的职工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工作。

  四、挂靠机构

  (一)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挂靠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在我市以发电为主的省属、县属水电厂水库移民除外,下同);按职责开展全市新建、扩建、除险加固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工作;协调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及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市水务局。承担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水库)实施安全调度与监控;组织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监督指导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省防汛抢险民兵轻舟机动五大队的工作。

  五、人员编制

  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44名(含市三防办4名及市水库移民办、市水保办人员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三防办、水库移民办),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三防办副主任1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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