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会同市旅游部门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商品的开发与生产;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促进旅游购物的发展。
市文化局: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娱乐的发展,与市旅游部门共同开发都市型文化旅游产品、历史文化旅游景区。
市环保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的城市环境,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负责组织审查《南宁市旅游发展规划环境报告书》,配合做好新增旅游项目的环评工作。
市体育局: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争取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促进体育旅游发展。
市统计局:协同市旅游部门做好旅游统计和抽样调查、预报预测工作。
市林业局:加大森林旅游开发力度,配合做好大明山的森林旅游开发。
市外办:负责国外友好城市宾客的邀请接待工作,加强南宁市与境外的旅游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我市旅游对外宣传促销工作。
市招商促进局: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为旅游业发展吸引更多的境内外投资。
市工商局:规范旅游市场主体准入行为,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发布虚假广告、商业贿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网络的作用,受理和处理旅游消费投诉;会同市旅游部门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督促、检查、落实与旅游业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推广和实施;保证旅游商品质量,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积极扶持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产业的发展;制订和实施旅游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完善旅游设施建设;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推进景区企业化经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青秀山管委会、大明山风景区管委会、昆仑关管委会:做好景区的规划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争创国家高a级景区。
(二)南宁市旅游发展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掌握全国各地区和各部门旅游工作情况,加强对旅游发展、管理、营销等活动规律、特点的研究,就旅游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旅游工作情况;统一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开展旅游工作,协调和推进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逐步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具体组织协调旅游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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