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全面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1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晋城市全面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晋城市全面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实 施 方 案
为了持续改善我市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我市村卫生室全覆盖成果,推进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面完成村卫生室建设任务”的工作任务,真正实现农民群众“小病不出村”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继续按照“村覆盖、乡达标、县提高”的要求,将村卫生室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巩固“全覆盖”成果,推进“五化”建设(建设标准化,资金合法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一体化,考核制度化),确保我市农村卫生的网底补齐筑牢和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人人享有优质、价廉、安全、就近的医疗卫生服务,使农村卫生与农村经济社会得到持续协调发展。确保实现2010年村卫生室达标率95%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推进硬件建设标准化
1.做好村卫生室全覆盖的扫尾工作。2009年新建房屋尽快投入使用,并做到房屋、设备、人员、制度“四到位”。各县(市、区)要继续做好2009年地方债券和国债项目村卫生室建设的收尾工作,巩固我市农村卫生室的全覆盖成果。要充分利用去年国家为每个卫生室拨付5000元设备资金将村卫生室所需设备配齐配足。同时要配齐乡医,健全制度。此项工作必须在3月底以前全部到位。
2.做好287个村卫生室的改造和维修工作。经过调查和摸底,我市仍有287个村卫生室房屋破旧、面积狭小、阴暗潮湿、甚至是危房,今年市县两级财政要重点予以补助,对这类卫生室进行彻底改造和维修。
3.认真落实好2010年50个国债项目卫生室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