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包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包头市农村牧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中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种地区为全市农村牧区。对所有无接种禁忌症且自愿接种的群众均可提供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服务,优先保证以下重点人群接种:
  (一)农村牧区中小学师生;
  (二)家禽家畜养殖人员及畜牧兽医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
  (四)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
  (五)孕妇;
  (六)肥胖者。
  五、接种时间安排
  各旗县区可根据各自第三批疫苗的接种情况和第四批疫苗到位时间,自行决定集中接种行动的启动时间,尽早完成四批次疫苗的接种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各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负责疫苗接种的组织实施。要根据当前疫苗的接种进度和疫苗的分配情况,做好接种计划,采取分片、分时段的方式组织开展集中接种,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疫苗不积压。
  (二)各旗县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当地农村牧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中接种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疫苗的分发、配送、人员培训、接种实施、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等工作。
  (三)各旗县区教育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卫生厅与教育厅联合转发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卫发〔2009〕7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9〕12号)要求,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切实做好当地农村牧区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校师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四)各旗县区农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当地畜牧兽医人员、畜禽养殖人员等参与疫苗接种活动。
  (五)各旗县区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宣传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本次行动的宣传报道。
  七、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推动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并加强对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协调作

lar_418814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