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反馈等工作;统一管理全市统计系统的中央级统计事业费和上级统计部门拨付的专项调查经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统计系统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经费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负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购置、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保密和来信来访、公务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行政事务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贯彻执行有关干部、人事、劳动等法规和制度;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全市统计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有关人事编制劳资等统计报表;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支部工作。
(三)综合科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编发;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指导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并对其核算结果组织评估,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组织贯彻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计划及统计调查制度,拟定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拟定全市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和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四)工业基建科
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能源与资源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市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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