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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办实事“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办实事“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南宁市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责任的通知》(南府办〔2009〕3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市体育局牵头负责的《南宁市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南宁市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健身条件和健身环境,进一步丰富农村体育文化生活,市委、市政府将“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篮球场”列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09年12月20日前在公园、社区、街头增设一批老年健身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在村屯修建一批篮球场。

  二、项目安排:

  在各县区广场、绿地及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安装健身路径器材60套作为老年健身及儿童游乐设施,在各县区建设村屯篮球场120个,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3。

  三、资金安排:

  每套全民健身路径建设标准约为8.167万元,60套约490万元,每个村屯篮球场建设标准约为3万元,120个约为360万元,两项建设资金合计约为850万元,由市财政协调安排。

  四、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忠 副市长

  副组长:邓卫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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