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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四、实施方法和时间步骤

  (一)实施方法

  1、明确目标,公开承诺。各县(市)区局党委(党组)、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总支)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要求和工作计划。全体党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措施。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

  2、积极争创,全面推进。各县(市)区局党委(党组)、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总支)和全体党员要按照活动方案和公开承诺,认真组织开展和积极参加活动,履行好职责、办好承诺事项,发挥作用、展示形象。

  3、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要适时对下级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肯定活动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同时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议。

  4、总结考核,评选表彰。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或阶段性工作小结,对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总支)以及全体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时间步骤

  1、2010年5月中旬前,市局党委完成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各县(市)区局党委(党组)、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总支)完成动员部署;6月底前,每个党员制定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7月初,各县(市)区局党委(党组)、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总支)将实施方案和党员的具体打算以适当的形式公布;7月中下旬,市局党委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分析;今年年底在基层党组织中评选1-2个“四力五形象”优秀基层领导班子。

  2、2011年“七一”前后,推荐和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年底市局机关力争再次蝉联宁波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3、2012年“七一”前,在全系统对“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专项表彰,并向市委作出推荐。

  五、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局党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裘炜国任组长,张海春、单鸣任副组长,吴瑞文、黄向华、余春萍、董如森、王群飞、陈传兴、刘维平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吴瑞文兼任办公室主任,余春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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