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建设年限从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完成余下未开发的4111.4亩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完成4111.4亩地的开发建设。重点发展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配件和机械设备等产业。
三、园区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
共建园区设置综合发展区、化工制品产业区、机械产业区、物流仓储区、配套生活区和生态区六大功能区。
综合发展区:位于共建园区版图的北部,面积约2800亩,作为土地利用过渡性定位,用于安置近期的新上项目以及不在产业布局范围内的其他产业。综合发展区可视情况发展进一步作产业布局细分。
化工制品产业区:面积约1100亩,位于共建园区版图的东北部,重点发展油漆、涂料、日用化工等化工制品产业。
机械产业区:面积约4550亩,位于共建园区版图的南部,与附近的荣盛、万丰轮毂等摩托车配件企业对接,重点发展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配件和机械设备产业。
物流仓储区:面积约730亩,位于广珠铁路控制线东侧,桐乐路北面,主要发展仓储物流业,为工业企业配套服务。
配套生活区:面积约200亩,位于生态区周边,集商务、服务、居住于一体,为园区内的生产生活作配套。
生态区:面积约900亩,位于三堡水库及附近山林区域,发展为共建园区内的绿化休憩地。
四、投资概算
根据当前各项税费标准计算,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概算约为19.9亿元(详见附件1),其中首期投资概算约12.6亿元(详见附件2)。
五、运作机制
共建园区按照市、区共建,利益共享、区直管理的原则,采取封闭式运作的模式,由蓬江区政府授权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园区进行管理和开发经营。
(一)园区组织和管理。
成立行使行政职能的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3),同时设立国有控股的投资有限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作的公司机制开发建设园区。
园区管理委员会在园区内行使蓬江区区级经济管理权限。
组建国有控股“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隶属于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共建园区内的开发建设和市场化运作。公司首期注册资金1亿元,由市和区两级政府按税收分享比例共同出资,出资人为江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61.8%)和江门市蓬江区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占38.2%)。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由蓬江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经理由棠下镇政府领导担任;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各派一人担任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