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指导、推进、协调、督查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十)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地办事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
(十二)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分送、公文审核、印发,档案、印鉴、保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以及其他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安排。
(二) 综合一科
负责办理发展改革(物价)、粮食、财政、审计、税务、金融、证券、保险、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烟草、行政服务中心(热线办)、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法制、民政、老龄、驻军部队、人民武装、民兵、人防、机关事务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相关工作。
(三) 综合二科
负责办理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海事、邮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险、高新区、电力、石油、盐业、经济协作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相关工作。
(四) 综合三科
负责办理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环保、国土、城乡规划、市政设施建设、园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机构编制、监察、民族、宗教、残联、红十字会、驻外机构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市妇联、团市委及机关作风建设相关工作。
(五) 综合四科
负责办理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务、气象、供销、工商管理、外经贸、贸促、口岸、海关、检验检疫、人口与计生、外事侨务、台务、科技、知识产权、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地震、地方志、档案、旅游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和情况综合,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协助市领导跟进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