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培植一批中医名科。到2012年,各级医疗机构建设国家、省级中医重点专科70个,建设农村中医特色专科50个,每个专科予以补助30万元。人口较少的县中医医院可以走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模式。支持中医专科开展中医临床研究和中药新药开发,省级科研立项予以倾斜。

  (三)建设一批知名中医医院。各级中医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示范中医医院,突出中医特色,提高服务能力。按照全省中医医疗、教育、科研中心的定位,加强福建省人民医院、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各设区市要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所较高水平的中医医院。

  五、培植、发展中药产业

  (一)促进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开展全省中药材资源普查,建立中药材数据库以及道地药材、大宗药材、珍稀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加强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建立闽产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区。加强道地药材、大宗药材、珍稀野生中药材良种繁育、审(认)定及配套技术研究,建立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良种培育基地。结合农业、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生产基地。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投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中药企业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支持中药材生产企业参加规范化种植认证。

  (二)加大中药新药创新支持力度。引导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中药新品种创新研究和我省的名优大品种中成药二次开发,在短期内打造一批大品种名优中成药。继续开展民间中医药(含青草药)验方收集工作,加强畲医畲药等民族医药研发,开展名方、验方筛选评价研究与普及应用,开发现代中药制剂产品。

  (三)培育大型中药企业和产业集群。选择有条件的中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争取加快进入资本市场,培植和壮大一批龙头中药生产企业。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1~3个自主创新能力强、知名度高、年销售上10亿元的大型中药企业。重点支持若干个集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现代中药研究、生产、商贸、信息交流等为一体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培育若干个产值上10亿元的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加大对中药行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扶持与保护力度。优化中药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中药出口产品附加值,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加强中药管理。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充分体现中药特点,着力提高中药新药的质量和临床疗效。加强中药材质量标准的制定,建立中药材和饮片质量认证以及道地药材专用标志制度,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管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