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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继续组织申报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继续组织申报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深化省部(院)合作,省部产学研办(省院合作办)将继续大力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申报工作,2010年将组织1500名左右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服务我省经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鼓励我市2009年已到期的科技特派员续签,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

  二、2009年已到期的科技特派员若不能续签,鼓励派出单位推荐其他科技人员驻点原企业,并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派出人数。

  三、产学研创新联盟成员单位、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产学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需引进科技特派员不少于5名。

  四、2010年度派驻科技特派员不限数量、不限专业,视企业发展需要,经校企协商同意,并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备案后派出。

  五、2010年,我省将在加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推进特派员助理派出工作;此外,省部产学研办(省院合作办)将于近期启动并重点支持特派员工作站工作,请各具备条件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大力推进特派员的申报工作,为建设特派员工作站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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