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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12.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创新校院(系)两级党校教育方式方法,丰富教学内容,进一步发挥党校在干部人才培训、学生入党教育方面的阵地和熔炉作用。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已建学生、教工“党员之家”的规范管理和指导,各职能部门和学院(系)党组织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鼓励在学生公寓、创新基地等场所建设“党员之家”,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受益面,使之成为学生党员的思想高地和对普通同学的红色辐射源。积极推进网络党建工作,建设和维护好一批方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特色明显的基层党建网站、论坛和报刊,进一步拓展党建理论传播渠道,加强青年学生的理论武装工程,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增强学生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3.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参与决策、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保证监督等工作环节,充分发挥高校党支部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扎实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制度。教工党支部要积极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和团队建设,有效参与涉及本单位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各类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在教学、科研、管理中的作用;机关后勤党支部要围绕学校工作大局,着力在提高服务能力、办事效率和师生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学生党支部要积极探索密切联系大学生的内容、方法和途径,多形式组织开展适合大学生特点、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充分发挥在促进成长成才、引领团结学生、塑造学风校风、维护校园稳定中的作用。要适应高校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特点,继续开展支部建设创新活动,不断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
  1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育人成才、创新创业的先锋,教职工党员成为党性坚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先锋,学生党员成为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师生党员头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党员教育的全过程,使广大党员在实现高校科学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根据师生党员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教工党员要不断增强教书育人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并通过教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教工党员与学生结对,担任班主任、学生导师、兼职组织员等,主动参与做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教工党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发挥大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创新创业、班集体建设、校院(系)文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借鉴“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经验,推行党员服务群众承诺制,努力构建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网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坚持党组织、党员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困难党员与群众等制度,让广大师生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激发他们努力工作和认真学习的热情。要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因学习进修、毕业离校等原因而未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党员的管理,落实专人加强联系,或通过实施《流动党员活动证》等办法,确保对流动党员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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