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能整合。将现有的石家庄市财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茂公司)、石家庄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投公司)、石家庄市联创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公司)和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公司)直接改建为国控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四个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全部并入国控集团公司。对四个子公司已形成的债务,经市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认定后,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公益性项目的贷款由国控集团公司负责偿还,其他债务与新成立的国控集团公司在法律上不承担连带责任。将其他投融资平台原政府(财政)承诺的债务,从原来的投融资平台中剥离出来,划转到国控集团公司,其现有政府(财政)承诺债务余额,全部由国控集团公司接管。
(三)职能定位。新成立的国控集团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是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主体,统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融资工作,统一管理财政注入的各类资本金和融资资金,统一负责承接国债资金及国家投资的基础设施和产业类资金,从事授权范围内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其资金使用、财务运行、绩效考核、风险控制等实施有效管理;负责对各县(市)、区融资平台实施业务指导。
四个子公司负责国控集团公司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投融资工作。财茂公司主要负责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设施、非经营性公益类重大项目投融资相关工作。发投公司主要负责高速铁路、轻轨项目、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投融资相关工作。联创公司和宝德公司按照各自的经营范围开展工作,主要利用担保杠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积极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政府重点支持和发展的产业及中小企业。
(四)运作程序。城建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由国控集团公司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城建计划实施。高速铁路、轻轨项目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搬迁企业,由发投公司提出投融资计划,国控集团公司初审,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对市政府确定的成长较好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担保项目,由联创公司、宝德公司提出融资计划,国控集团公司初审,市财政局会同市国资委和工促局审核,由市金融办召开发改委、国资委、工促局和财政局等部门联席会议,确定项目资金支持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管理模式。国控集团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和二级法人经营的管理机制。国控集团公司由市财政局管理,各子公司的行政隶属关系及其人员人事关系不变,仍分别隶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子公司日常业务工作由主管部门管理,担保业务接受市工信局指导。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由国控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及资本(产)运营以集团公司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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