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09〕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晋城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晋城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全市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五个行业(以下简称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五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安全监管。通过这次全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淘汰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力水平低、安全管理无保障的企业, 使全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机械制造等行业的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王树新 副市长
副组长:田志军 市长助理
李俊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