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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的决定
(陕政函〔2010〕7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殷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第十四届西洽会)于2010年4月8日至12日在我省成功举办。第十四届西洽会是东西部互动合作、再创佳绩的区域盛会,也是贯彻落实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推进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盛会,同时也是跻身国家级重点展会行列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盛会。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9〕63号)安排部署和第十四届西洽会《目标责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西洽会执发〔2009〕8号),西洽会执委会对承担第十四届西洽会工作任务的11个市(区)政府和72个省级部门、单位进行了认真考评,并按分值排序,综合评选了一批为西洽会作出突出贡献的设区市、省级部门和单位,考核结果列入全省年度考核指标,年终进行考核。根据考评结果,省政府决定,授予西安市人民政府等9个设区市,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5个省级部门,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5个省级单位,西部网等6个省级新闻媒体和省会展中心“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现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办好第十五届西洽会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件: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 件:
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先进单位名单
(按考核结果排序)

  一、受表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9个)

  西安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

  咸阳市人民政府

  榆林市人民政府

  延安市人民政府

  商洛市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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