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和管理监控工作。一是抓好已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落实,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二是组织力量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的清理规范试点工作,最大限度地予以减少和规范。三是建立和完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加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限时办结制。(牵头单位:厅法规处)
(二)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一是切实拓展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结合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和省农业厅有关要求,把全厅各级各单位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都纳入廉政风险查找范围。要采取自评、会商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切忌避重就轻,确保准确深刻;要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各类行政权力廉政风险一般分为高、中、低三级,呈宝塔形结构布局;要围绕权力事项运行环节和风险点,以健全完善制度为抓手,把握风险点特点,认真研究和制定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突出对高等级廉政风险点进行预警防范,制定简便管用,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预警防范措施;要把落实预警防范措施责任到单位、个人。二是形成省农业厅及领导班子、厅属单位及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等级目录包括部门和领导班子成员两个子目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廉政风险点、等级情况、具体防范措施、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上半年,要在学习借鉴省直先进部门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制定省农业厅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经厅党组研究审定后,报省纪委备案。厅属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制定出各层级职责岗位权力的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其中厅属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等级目录,要按本文件后附表格的形式逐项填写,并于2010年6月10日前报送驻厅监察室。三是建立廉政风险谈话(提示)制度,在部分厅属单位,试行对新任、转任领导干部廉政风险谈话(提示)工作。谈话内容形成文稿,由谈话领导和被谈话人签字后,存入干部档案。(牵头单位:驻厅监察室)
(三)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省政府令[2009]第9号),结合我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形式、内容和要求。二是着重抓好行政审批、项目安排、大额奖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职称评定、项目招标等重点领域的办事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完善办事程序公开,不断提高动态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程序,提高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质量。四是建立完善重要事项会审会、处(局、办、室、站、所、中心)务会议纪要等相关制度,有关会议议定的事项及结果要及时形成纪要向厅党组和驻厅监察室备案。(牵头单位: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