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政办发〔201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
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为主线,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着力抓好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扎实做好“五五”规划启动工作。全面总结《德州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年)》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我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2.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健全机制,把依法行政知识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3.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按照《德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德依法发〔2010〕1号),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市县、行政机关评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及推动作用,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二、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制度
4.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高效服务、高效落实年”活动为载体,继续清理撤地建市以来的规范性文件,并做好“立、改、废”工作,保障法制统一。
5.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科学制定“立法”计划。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技术规则,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论证、咨询、听证、公示制度,构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6.严格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四级政府、三级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不断规范审查备案程序,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和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建立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库和备案查询系统,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情况公告机制。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