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健全“立法”后评估制度。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和各项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加强跟踪监督,将立法后评估与规范性文件清理有机结合,确保立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立法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8.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启动新一轮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梳理工作,结合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机构变动和职能调整情况以及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重新核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项目,合理界定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职能和执法依据,明确部门权限划分,并及时审定公布,确保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9.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健全、完善、深化、推进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制度的有效落实,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推进合理行政、公正执法。
四、增强化解社会矛盾和行政争议的能力
10.加大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扩大受案范围,着力规范行政复议立案和审查程序,认真把好行政复议立案关、事实关、法律关,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和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指导和监督,建立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完善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行政复议任职资格认证。培训行政复议人员,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
11.推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出庭应诉,维护政府形象,督促行政机关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检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情况,落实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
12.提高市政府法律事务保障能力。服务市政府民事行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最大限度规避政府法律风险。探索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运作机制。
五、加大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力度
13.加强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积极探索和把握依法行政工作特点和规律,研究、分析影响和制约依法行政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谋划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思路,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有效指导依法行政实践。充分利用依法行政简报和政府法制网站平台,加强依法行政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六、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