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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0〕11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科普宣传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民族医药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近年来关于加强中医民族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中医民族医药发展的战略机遇,深入广泛开展中医民族医药科普宣传,为中医民族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活动意义

  通过在全自治区范围举办大规模的中医民族医药科普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中医民族医药悠久的历史、科学的理论、独特的方法、良好的疗效,让社会更加了解中医民族医药为中华民族繁衍强健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更加了解中医民族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中医民族医药,认识中医民族医药,感受中医民族医药,推进中医民族医药惠及千家万户,为大众健康服务。

  四、活动目的

  面向基层,服务农村,惠及百姓,营造对中医民族医药发展有利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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