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开展中医从业人员培训及中医“治未病”健康知识讲座(各市举办2-3次社区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讲座)。
(十四) “中医民族医大篷车”万里行活动。中医民族医大篷车走进农牧区、社区、部队活动,慰问军烈属、贫困户及困难职工。
(十五)配合中国中医药报社组织开展“我与中医民族医药”活动。
(十六)开展中医药法律法规执法调研和宣传工作。
(十七)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民族医药科普宣传:举办中医民族医历史文化展览、食疗漫画展览、开展中草药(民族药)辨认、认识中经络、中药炮制、中药谜语、趣味游戏、知识问答、中医药健康讲座、教授中医保健操、发放中医药知识宣传品等。
(十八)突出和加强对新疆维吾尔医药的科普宣传活动,在印制宣传材料、开展义诊、健康讲座和媒体宣传等活动中突出维吾尔医药特色。
十、国家、自治区、各承办地组委会职责分工
(一)全国组委会负责事项。
1.提供活动现场的物料,包括拱形门、四角亭、圆型舞台、指挥中心、阳伞、隔离线、围板、空飘气球(球体)、百米展廊(全国部分)、签名墙、导示牌、阳伞桌椅、签字笔等。
2.场地规划设计,指导现场搭建、拆卸和活动督导执行。
3.现场物料的运输。
4.提供国家制作的科普资料,扑克牌、团扇等礼品,工作服、遮阳帽、工作证、请柬、信封、材料袋等。
5.提供国家捐赠的图书、医疗设备等。
6.中央媒体记者的邀请,相关报道的组织落实。
7.启动仪式主背板的设计。
8.《中国中医药报》(新疆特刊)的编排设计。
9.社区医生培训、居民健康讲座背板的提供,礼品提供、捐赠图书的提供。
10.大篷车车队的路费和油费。
(二)自治区组委会负责事项。
1.自治区活动的总体设计和督导落实。
2.组织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委会有关协调会议。
3.与各主办、承办、协办、支持单位的总体联络协调。
4.确定启动仪式的时间、大篷车的路线行程及大篷车的随行专家,确定参加各市活动的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领导。
5.确定自治区启动仪式的议程及宣传预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