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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出席活动的国家、自治区有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邀请和接待工作,包括活动、食、宿、车辆安排等。

  7.起草有关领导讲话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活动新闻发布会、启动仪式活动的通稿。

  8.活动期间信息的收集、整理、编报等工作。

  9.《中国中医药报》(新疆特刊)宣传材料的收集、整理、编辑、上报,按照国家提供的电子模版组织加印、发放。

  10.百米展廊(新疆部分)等相关宣传资料的收集和编排,其他现场宣传品的协调制作。

  11.与全国组委会新闻报道组的对接,组织中央和本地媒体记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12.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场活动的录像、照相等工作。

  13.收集、整理、编辑活动的音像、图片资料以及媒体报道情况。

  14.确定并提供维吾尔医药科普资料,《普及维吾尔医药基础知识手册》(维汉文)和《常用饮食之药用》(维文)。

  15.协助乌鲁木齐市举办两场以上社区医生培训及健康讲座。

  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现场活动所需物料的分配、物流等。

  17.协助乌鲁木齐市搭建活动主舞台。

  按照国家组委会的建议,“中医中药中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活动中宣传品、纪念品、礼品等的制作及启动仪式现场的主舞台和活动现场物料搭建、喷绘等工作交由专业的广告公司配合完成。

  (三)各承办地组委会负责事项。

  1.租赁本地区启动仪式场地。

  2.确定本地区启动仪式的时间、议程和出席领导的协调安排(乌鲁木齐市活动由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共同协商确定)。

  3.参加活动领导的邀请和讲话稿的起草。

  4.落实启动仪式现场音响(包括录音)、空飘(负责上报所需个数、由国家组委会提供)、军乐队(根据实际自行确定)、礼仪服务人员的租赁。鲜花及绿色植物的租摆。

  5.在全国、自治区组委会的指导下,按照安装图纸搭建和拆卸场地设施,包括主席台红地毯的铺装等。

  6.提供参加活动领导胸花、座签、站签。

  7.启动仪式彩炮、和平鸽(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剪彩物料的租赁,礼仪的安排。

  8.组织现场观礼方队,着装要统一、整洁,行动要统一、规范。租赁并摆放观礼桌椅,要统一规整,预留群众方队。

  9.协调落实场地用水、用电,包括现场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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