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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通知

  重点抓好企业成长。实行市、县联动,打造企业成长梯队。全市重点培育200户年销售收入超亿元成长型企业,制定各种支持计划,扶优扶强,为成长为大集团打下基础,同时重点扶持超千万元企业成长为亿元企业,培育成为区域支柱和龙头企业。各县(市)区重点培育规模以下企业逐步成长为规模企业,使其成长为有特色的小巨人企业。
  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依托现有特色园区,推行差异化战略,形成产业互动,提高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能力。围绕全省、全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打造上下游产业链;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涉入新兴产业,衍生、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链经济发展。三年力争打造20个特色园区(产业集群),形成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352”发展格局。
  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转型成长,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努力推动中小企业由粗放型、资源型、环境污染和低附加值向科技型、创新型、循环型方向转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快中小企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提高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统筹利用能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增强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内部管理及资金融通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发展意识,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企业品牌、服务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市每年争创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先进企业3-5户,三年力争达到12户;每年培育6-7个吉林省名牌产品,三年力争达到20个。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和建设的决定》、《关于实行涉企检查、收费、罚款审批备案制度的规定》以及《白山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和规定,并认真执行,逐个解决思想观念落后、管理体制不顺畅、行政行为不规范、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瓶颈问题。二是创新机制,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完善为企业服务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回访制度,对投资者实行“一条龙”服务,严格按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白山市重点企业(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和规定,进一步理顺审批职能,强化窗口审批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二)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充实白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不断扩大额度,与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配套,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市场开拓、创业培训及服务体系建设,对创业企业、成长型企业、担保机构、服务体系以及金融部门给予扶持或奖励,并进一步扩大资金扶持覆盖面和扶持力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公共效益。各县(市)区财政要逐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要全面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扶持政策,让企业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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