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房管〔2010〕172号)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继续加大政策的全过程公开力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继续推进政府信息梳理工作;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树立窗口良好形象;规范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动公开住房保障规划,继续加大政策的全过程公开力度
借鉴去年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房地产登记条例等重大政策制定的做法和经验,结合《上海“十二五”住房发展规划纲要》大讨论,重点搞好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旧区改造等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政策的公开。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市民意见。通过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住房保障政策,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新闻发布、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各类渠道,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实施的反馈信息收集。(办公室、保障处、住房发展处、拆迁处、保障中心)
二、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继续推进政府信息梳理工作
进一步梳理完善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全部实现有效勾链。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进一步梳理以往产生的历史信息,按有关规定调整公开属性。(办公室、档案馆、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