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五进”工作。加大中央媒体、《东方早报》等主流媒体消防宣传力度,与主流电视媒体合作开设消防电视栏目;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宣传作用,优化户外视频、公益挂图、公共电子屏、语音条等消防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防火墙”工程,推动教育部门落实消防教育纳入教学大纲,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关爱老年人消防安全工程。
3.需创新突破的
(24)继续扶持中介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中介服务,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等工作,深入推进与市建设交通委的协作,落实对消防检测、审图、咨询服务机构季度抽查制度。
(2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探索建立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体系、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内容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2010年,集中开展社会面单位消防安全普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平安建设”、建筑工地、建筑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完善火灾调查机制,在全市公安派出所部署推广实施简易火灾原因调查工作;修订完善政务、警务公开,部署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出“当场审批”制度;完成上海消防政务网改版工作,启用公安部消防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2011年,建立完善“多警联动”工作机制和“并联审验”制度,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制度修订工作,熟练运用公安部消防局和市公安局信息业务系统,分别与教育、民政等部门联合发文,推动落实消防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开展关爱老年人消防安全工程;2012年,与主流电视媒体合作消防电视栏目。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火墙”工程是实现“平安办博”,推动本市社会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形成有效工作机制,确保“防火墙”工程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通过“防火墙”工程例会、联合检查等形式,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市消防局要加强消防业务的指导,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不落实、进度不平衡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执法监督中如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将相关情况信息通报消防部门,确保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