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规划的通知

  (六)提高本质安全应急救援能力
  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做到机构、编制、人员、职责、经费“五落实”,构建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现有队伍的基础上组建一支综合性、多功能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所有煤矿必须建立独立的或兼职的矿山救护队伍。
  加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构建具备风险分析、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远程会商、辅助决策、协调指挥、视频会议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煤矿应急救援平台,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健全应急救援装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建立煤矿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制定落实调配方案,抓好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水平。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煤矿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评估、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应急预案报备质量;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实现应急预案的及时更新与动态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各县(市、区)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编制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企业。
  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煤炭企业的生产条件,制定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的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并把创建工作列为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煤矿企业开展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工作。
  各煤炭企业要根据煤炭管理部门的实施方案,具体细化本煤矿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工作方案,落实经费来源,编制设备升级改造计划等,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
  加大煤矿本质安全理念和先进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和途径,进行宣传普及,在全市营造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的良好氛围。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以点带面,共同推进本质安全型煤矿创建工作。
  (三)政策引导,加大投入
  各产煤县(市、区)要设立本质安全型煤矿建设专项经费,制定出台鼓励本质安全型煤矿建设投入的经济政策,支持地方煤矿开展本质安全型煤矿创建工作。
  煤炭企业要专列本质安全型煤矿建设经费,足额提取安全费,吨煤安全费用提取不得少于30元,并专款专用,保障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投入。
  (四)激励约束,强化问责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