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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丰富专项整治的内涵,采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标准化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办法。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三类企业,根据专家对企业自评的标准化等级核定情况,实施分级动态监管(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由市安监局另文转发)
  4、联动检查组要对检查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分类整治情况详细列表登记,并由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监管人员和检查工作组组长签字。对联动检查组各分组的检查结果,要分类汇总,经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监管人员和检查工作组组长签字后报省、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五、专项整治步骤
  全市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统一部署、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整和县级政府排查摸底阶段(2010年4-6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行政区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部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所有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的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搞好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
  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企业都要对照企业检查内容,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要求组织对本行政区内所有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央企、省企、市企等)进行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三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的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二)第二阶段:市、县两级分类整治,省、市、县联动检查阶段(2010年7-9月)
  各市县区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公示上报的一、二、三类企业名单严格按照要求分类整治。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对分类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三)第三阶段: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0月)
  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将一类企业关闭取缔情况、二类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情况、三类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本县市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在各县市区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市的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项整治组织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给予严肃批评,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单位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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