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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
(穗府办〔2010〕2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市人民政府同意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等21户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现予公布。今后,已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及企业名称变更,由市国资委自行公布。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14户)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水利物资工程公司经营部

  广州市水利局招待所

  广州市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中心

  广州市信网鼎网络发展中心

  广州市新信工贸公司

  广州国际信息咨询顾问公司

  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

  广州海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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