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纂《四川教育年鉴(2009卷)》的通知
(川教函〔2010〕89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真实地记录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展示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反映全省教育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经厅党组会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组织编纂《四川教育年鉴》。
《四川教育年鉴》是由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编纂,按年度向国内外发布的四川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专业年鉴,承担着准确、系统记载四川教育改革发展历程,鉴往知来,服务现实,保存史料,惠及后代的历史使命。为做好《四川教育年鉴(2009年卷)》(以下简称《年鉴》)的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四川教育年鉴(2009年卷)》的编纂任务,请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年鉴》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专门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保证经费和设备,确保《年鉴》编纂工作顺利进行。
二、编纂要求
(一)《年鉴》要求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地区、本单位2009年度教育改革发展变化的重大事件和教育创新成果,认真总结典型经验、体现工作亮点和特色;资料要详尽、内容要完整、文字要简练平实,行文应力避工作总结式的陈述,切忌八股式的堆砌,力避内容重复、交叉甚至矛盾。
(二)《年鉴》包括:“年度概况”和“具体条目”两部分内容。对“年度概况”,应科学合理地综合年度资料,层次清晰、突出重点。叙述应客观写实,避免报“流水账”,日常事务和一般工作情况不列入。对“具体条目”,要做到一事一条,对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大事、要事以及有特色的工作进行选题,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要素写实、写清。力求题目简短、内容充实,做到重大事件和典型事件不遗漏。
(三)根据《年鉴》体例安排统一要求,建议各市州教育局报送的材料统一分为综述(内附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概况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条目。各级各类教育应有概况、有重点工作或特色工作等方面的条目。高等学校报送的材料内容一般应包括概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条目,并列若干重点或亮点工作条目。条目撰写要求格式规范、文字精炼、重点突出。各地、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调整设置条目、栏目和内容,条目与栏目应层次清楚,条目标题应与条目内容一致,一事一题,条目内容应文字简约、结构合理、逻辑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