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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纂《四川教育年鉴(2009卷)》的通知


  (四)《年鉴》内容原则上只写2009年度内的工作,某些多年才能完成的工作任务,应突出记述当年的工作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可在文中适当叙述上年度的情况进行对比,或只作简单交待。

  (五)为使《年鉴》图文并茂,增强其资料性和历史保存价值,根据年度工作特点和实际,各市州教育局和各高校要至少精选报送与条目内容相关的彩色图片3--5幅;各处室、单位要至少精选报送图片2--3幅。报送的图片要求主题鲜明、主体形象突出。图片内容希望生动活泼,多反映教育成就或校园生活风貌,切忌程式化活动(如举办会议、领导视察等)过多,数码照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的尺寸大小(分辨率)应不小于1600X1200,即200万像素。纸质照片应扫描成电子格式,并同时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主要人物的姓名、身份、在照片中的位置)、事由、拍摄作者姓名及单位等要素,要求文字简洁、信息完整准确。

  (六)各市、州教育局的稿件一般不超过1.5万字;各高等学校提供反映本校2009年度工作情况的文字材料,本科院校5000字以内(“211”高校可适当增加篇幅),高职高专院校3000字以内;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提供本单位及本系统2009年度工作情况的相关材料,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一)《年鉴》的编辑出版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为保证《年鉴》编撰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数据真实、内容准确、格式规范的《年鉴》材料。市州教育局和高等学校报送稿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报送稿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

  (二)稿件报送须准备纸质文稿和电子文稿各一份。纸质文稿用小四号仿宋体,A4纸打印。电子文稿使用word中文软件编辑。

  (三)为保证稿件的质量,各供稿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稿件以及数据表格等进行初审,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终审,并具明撰稿人和审稿人姓名。

  (四)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接此《通知》后,请于2010年3月19日前将承担此项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以及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请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巫文君,联系电话:028-86110515,电子邮箱:495358774@qq.com,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党办,邮政编码: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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